0.1 逻辑与集合

0.1.1
略。
0.1.2 对任意两个命题,可以定义为。直观上可以如此理解:成立等价于不成立或成立,于是当成立时必有成立。运用0.1.1中的逻辑运算律,证明 证明:
利用交换律这表明一个命题成立当且仅当其逆否命题成立。
0.1.3 对任意三个命题,运用中的逻辑运算律,证明逻辑符合模律,即当是的必要条件时, 证明:
利用 于是 0.1.4 对任意两个命题,我们定义异或为 1. 略。
2. 证明异或满足交换律和结合律。
直接计算立得,略。